关于举行2022年第七次校党委理论学习
中心组(扩大)学习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处(室)、年级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号召全校上下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实际行动。学校决定举行2022年第七次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2年10月28日(星期五)9:00
二、地点
贵安校区三楼会议室
三、主题
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四、主持
校党委书记 蔡宗平
五、参会人员
(一)校党委中心组成员:校党委书记蔡宗平,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李红勇,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姚福武,校党委副书记高红娟,校党委委员、副校长代传洪,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夏道洋,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严兴诚。
(二)列席人员:
1. 校长 卢焱尧;
2. 全体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
3.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校团委负责人。
六、会议议程
(一)校党委书记蔡宗平传达学习全省领导干部大会会议精神;
(二)校党委副书记高红娟领学《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九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节选部分);
(三)校党委委员、副校长代传洪领学《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四)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夏道洋领学《人民日报社论:团结奋斗,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绚丽的华章》(节选部分);
(五)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严兴诚领学《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节选部分);
(六)党委、行政班子成员依次发言(每人5分钟):
1. 校长 卢焱尧
2. 校党委委员、副校长 李红勇
3. 校党委委员、副校长 姚福武
4. 校党委副书记 高红娟
5. 校党委委员、副校长 代传洪
6. 校党委委员、副校长 夏道洋
7. 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严兴诚
(七)校党委书记蔡宗平讲话。
七、相关要求
1.参会人员请提前10分钟到会场,党员同志佩戴党徽,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者须提前向党委书记请假,同时将请假条报送党政办备案;
2.请参加发言的同志在会前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并于会后将发言材料纸质版提交党政办存档;
3.党政办负责会场布置、新闻撰写及本次会议的各项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信息中心负责会场设备保障、拍照等,后勤处负责会场卫生、茶水等。
八、自学材料
会前请大家自学以下材料:
(一)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九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
(二)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三)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四)人民日报社论《团结奋斗,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绚丽的华章》
联系电话:0851-85988493
学校地址:贵阳市南明区瑞金南路155号